记者观察网山西11月13日电(胡科杰 通讯员 柴霖霖 陈梅)为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运城河津市审计委员会制定出台《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运用考核办法》,该办法共七条,明确了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整改责任人的考核、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考核等内容。
一是突出对审计整改责任人的考核。审计部门根据整改数据库,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的重大问题,未及时报告整改结果的,在市委组织部、市目标责任考核办等部门,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征求意见时,如实出具审计反馈意见书。二是突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考核。审计部门根据被审计单位报送的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据资料进行核实打分。按照得分情况,向市目标责任考核办推荐为审计整改工作优秀单位。
目前,该办法已印发至审委会成员单位、政府组成局及相关被审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