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2月1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徐雄飞 通讯员 赵钰辉)今年7月以来,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山西省、运城市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以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受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进行统一梳理,严把食品经营准入关,规范了新绛县食品经营许可活动,为食品安全守好第一道防线。
一是严把申请主体关。严格按照申请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材料,对其经营的范围进行审查,在确定具有申请主体后发放申请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所需的材料。
二是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审批依据、法定条件、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材料要求和法律责任,申请人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审批事项承诺书,审批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三是明确审查要素。组织审批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食品经营和销售的范围进行了重点明确(包括主体业态、经营范围、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等),确保把好食品经营准入的第一关。
四是精准推送、有力监管。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做到审批事项办结后第一时间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电子邮箱、函件等形式及时推送,对涉及告知审批事项的在推送时进行特殊标注,做到审批信息推送清晰易懂,审管衔接工作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