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3月8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胡科杰)为进一步深化食品经营许可领域“放管服效”改革,拓宽准入领域,减少审批材料,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促进食品经营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实施意见》,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食品窗口受理、审核、勘验人员针对“意见”中涉及的简化许可流程、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新绛县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制定了《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在简化许可流程方面: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增“保健食品”和“散装食品中非定量包装食品及坚果类食品”),行政审批机关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且与实际一致的,审批部门应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在减少审批材料方面:对许可证遗失补办只提交遗失申明,不再提交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刊登的遗失公告;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不再提交IP地址、网站首页或店铺主页面截图,只需在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中填写“通过网络经营”,自建网站的在“网址栏”填写网站地址,通过第三方平台经营的填写平台名称即可办理等。
在促进食品经营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对品牌连锁便利店开展部分现制现售的,按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要求进行现场核查,放宽准入限制;对适用告知承诺方式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在压缩审批时限方面:除当场可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告知承诺方式以外,其它包含现场核查在内的审批方式审批时限缩短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整改时间不计入)。
在规范许可事项分类和内容方面,“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分别增加二级目录,分别共十类、八类和八类。规范混业经营的主体业态,以实际经营的主营业态进行申报,主营业态难以确定的,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类别高的进行申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许可,无实体门店的,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但不得办理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项目;无实体门店且无贮存场所,但在登记住所地场所设置销售食品展示柜对外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下一步,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审批人员的培训,全面落实改革要求,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公开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实现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努力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改革后食品安全标准不降、要求不松、监管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