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6月24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徐雄飞)为贯彻落实中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近日,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认认真真学原文,聚精会神悟原理,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
具体到工程建设项目表现为两方面:一是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实行先行以函代证办法。对已取得土地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取得立项批复、环评批复,确定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单位后,项目单位可提出先行开工建设的申请及限期补齐资料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承诺,经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核符合要求后,出具先行开工建设意见函,项目单位凭意见函可先行开工建设。
二是对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自愿实行承诺制”审批。对投资项目在尚未取得用地之前,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在作出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的承诺后,先行办理立项、环评手续,确定规划方案等;在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后,项目单位作出限期补齐施工许可申报资料的书面承诺,即出具施工许可意见函,以函代证,先行开工建设,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从具体改革举措中,大家明显感觉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要做到三减,即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同时要实现一网通办,信息网上核实,资料网上提交。确实做到方便、快捷,让守信者立即办、马上办,立等可取;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处处受阻。
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乘着这次改革的东风,进一步对所涉事项进行再梳理,再细化,按照改革的要求能减则减,做到减无可减;能快则快,做到拿地即开工。确保实现改革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广大建设项目单位切实感受到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