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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断卡”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2021-07-19 18:01:45 来源:记者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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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网山西7月19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徐雄飞)7月19日下午,运城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断卡”专项行动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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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牛文华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违法犯罪数量剧增、持续蔓延,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从实际情况看,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依托的一个重要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由于电信网络诈骗高回报的刺激,一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出售自己的手机卡或银行卡,进而滋生了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等黑灰产业链,极大地增加了犯罪活动的隐蔽性,同时也增加了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难度。

党中央非常重视这一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联席办去年10月部署开展了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和贩卖“两卡”(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的“断卡”行动。行动开展以来,运城市公安机关按照运城市委、市政府和山西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迅速建立起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电信运营商联动联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断卡”行动深入开展。下面,从三个方面就运城市公安机关“断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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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推进“断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运城市涉案银行卡线索共1410条,涉案手机卡线索156条。针对日益严峻的形势,全市公安机关主动出击,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工作举措。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源头治理。在“断卡”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与人民银行、电信运营商联手联动,分工负责、压实责任、互相配合,有针对性地对手机卡“实名不实人”和倒卖、转让银行卡等问题进行源头治理和清理整治。今年以来,先后召开3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两卡”治理工作,全市各商业银行共排查账户985386个,管控风险账户12044个,清理账户521764个;全市各电信运营商共关停手机帐号20548个。

二是突出“曝光惩戒”,促进治理联动效应。“断卡”行动中,运城市公安局联合人民银行、电信运营商,先后出台发布了《关于严厉查处惩戒非法买卖手机卡违法行为的通告》《关于防范打击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或账户违法行为的通告》《关于敦促出售、出租、出借、转让名下银行账户、手机卡的单位和个人限期主动销户涉诈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的通告》等一系列通告。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全社会发布了对1008名涉“两卡”人员曝光惩戒的消息。目前,全市“两卡”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涉“两卡”的违法犯罪问题已得到一定遏制。

三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面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断卡”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打开路、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原则,全力遏制“两卡”违法犯罪蔓延成势。始终坚持预防为先、整治为主、打防结合,与人民银行和电信运营商一道,彻底铲除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的土壤。今年以来,运城市公安局持续深入推进“断卡”专项行动,共推送交办、集中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387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0人,行政处罚47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成极大的震慑。

四是抓好防范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断卡”行动氛围。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将“断卡”行动宣传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断卡”行动的重要意义、买卖“两卡”的严重后果,以及曝光涉“两卡”惩戒人员和典型案例,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收到了明显的效果。1月至6月份,组织宣传活动23次,发放宣传资料260余万份,通过短信提醒、微信转发、抖音播放宣传500万余人(次),社会反响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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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两卡”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

全市公安机关精准发力,深入开展打击“两卡”违法犯罪。下面,通报几起典型案例:

(一)“跑分”挣钱不可取,非法获利法难容。2021年4月以来,盐湖区王某某、张某、杨某某伙同闻喜县赵某、张某、赵某某,为获取高额回报,使用自己及他人名下数十张银行卡及手机网银,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进行“跑分”洗钱,先后非法获利20余万元,涉案资金流水2000余万元。2021年7月1日,盐湖公安分局在盐湖区槐树凹一举打掉该专门为网络电信诈骗集团进行“跑分”洗钱的黑窝点,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二)利用代理权力胆大妄为非法卖卡。犯罪嫌疑人钟某(永济市人)利用移动通信代理商之便,非法办理手机卡100余张。2021年3月份,钟某将没有交给用户本人的已售手机卡,以及报废手机卡共600余张出售。导致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9起,涉案金额100万余元。钟某已于2021年4月21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永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30日被执行逮捕。

(三)非法出售“两卡”,涉嫌犯罪被抓。2021年1月,河津市任某某经同村张某(另案处理)介绍,在明知他人可能进行电信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将办理的1张手机卡、1张银行卡及配套的U盾,以4000元的价格出售。该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案件交易流水达20万元以上。2021年6月17日,任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河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四)蓄意贩卖“两卡”,终被罚款判刑。2020年4月份,盐湖区王某某,以每套100-500元的价格,收买梁某等人名下多张银行卡、手机卡、U盾,再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转售给在微信好友“小眼镜”(身份不明),用于为赌博平台洗钱跑分活动。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将收买梁某等人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用于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等手续,也出售给“小眼镜”用于违法犯罪。2021年4月1日,王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盐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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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打击力度。强力推进“断卡”行动,对涉案银行卡、手机卡深挖彻查,全面打击本地涉“两卡”违法犯罪开卡、收卡、贩卡团伙,全面打击从事“两卡”收购、贩卖人员,坚决斩断犯罪链条。

二是强化惩处力度。公安机关已与金融、通信等部门建立了依法惩处、信用惩戒等工作机制。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严惩,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以及当前全市开展的“十万党员进百万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法纪意识,让群众都能认识到保护好个人信息,不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的重要性,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充当不法分子的帮凶。

在这里我们正告那些正在从事“两卡”及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收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倒买倒卖“两卡”,于情不许、于理不合、于法不容,奉劝他们立即停止犯罪,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我们呼吁广大媒体,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惩戒、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动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广泛参与,检举揭发和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断卡”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威,推进“断卡”行动向纵深发展,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运城市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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