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8月2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张天林 通讯员 秦小惠)为进一步落实山西省、运城市、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促各食品销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7月30日下午,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就食品销售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普通食品批发单位、水产冷链食品批发单位、全县中型超市负责人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股股长郭军峰传达了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通告相关内容,要求各食品经营单位充分认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深刻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要求。如发现通告中涉及人员,要立即自觉上报并做好相关隔离措施。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时刻警醒,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防线。一是要源头把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单位要按照“凡进必检、凡进必消、人物同防”的原则,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入夏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张贴“运城冷链”追溯二维码方可购进销售,坚决杜绝未检测检疫和非法贩运的冷链食品、中高风险区食品进入夏县市场;二是要细化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食品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食品安全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从食品购进、冷链贮存、人员测温、场所消毒、销售记录等方面入手,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三是依法监管,加大进口冷链排查。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围绕进口冷链食品和其他冷冻食品,聚焦索证索票情况、按规定备案情况以及追溯管理情况,对全县冷链食品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总仓监管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予以封存,并交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进行检测、消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