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8月31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曹鹏飞 通讯员 石小平)近期,垣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真学习《运城市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对照《消防法》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领域放管服改革。会议要求主动解决各有关部门在落实消防安全领域有关改革措施中不协调、不衔接等问题,打通部门壁垒、加强行业协作、畅通办事渠道、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环境。
落实《运城市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取消和精简的3项消防审批事项:一是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二是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三是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部分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仅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向社会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认证、检验机构,均可开展认证、检验工作。
垣曲县积极加强沟通协作、注重工作衔接、主动担当履职,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顺畅的审批服务环境。同时加强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审批信息互通互认。积极开展便民利企服务,全面清理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