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2月29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赵勇 通讯员 郭晶)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以下简称“清零行动”)是山西省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消防安全评定是“清零行动”工作中的一项前置手续。芮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收到芮城县“清零行动”工作组推送的26个住宅小区(楼)名单后,迅速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勇于创新、简化手续,确保此项工作不影响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的工作任务进度。目前,消防安全评定工作已全部完成。
一是排查调研,摸清底子。主动与住建局和消防队对接,查询各住宅小区(楼)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备案(验收)情况。经查询,有3个住宅小区(楼)的开工竣工时间在1998年9月1日以前,视为消防合格,可以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其余23个住宅小区(楼),均无消防备案(验收)手续。
二是积极行动,延时服务。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消防验收专家深入各小区进行消防安全评定并出具消防安全评定意见和消防设施改造预算书。经评定,23个住宅小区(楼)中有3个住宅小区(楼)消防安全评定为合格,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其余20个住宅小区(楼)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部门协调,统筹安排。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各部门积极协调,拿出解决方案,积极推进芮城县“清零行动”工作。由芮城县“清零行动”领导组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决定,20个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住宅小区(楼),由牵头建设单位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并签定消防安全承诺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经芮城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由住建局负责具体实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20个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住宅小区(楼)的消防改造工程,由芮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完成消防验收评定工作。
下一步,芮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做好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助推芮城县“清零行动”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