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7月18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胡科杰)7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武维华率执法检查组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在河津市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德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龙庄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王超英,全国人大代表张伟、赵昭等参加检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川,运城市委书记丁小强,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运城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旭光,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中伟,河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云,河津市委副书记李昭阳,河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平,河津市委常委、副市长靳俊霞,河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民富、杨敬军,河津市副市长房武斌等分别陪同检查。
武维华一行先后深入樊村镇西磑村、清涧街道龙门村、黄河一号旅游公路黄河印象驿站等处,实地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
武维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山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动农业特优高效发展,依法促进乡村振兴,“三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武维华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乡村振兴领域一部固根本、管长远的法律,也是一部“三农”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要提高思想认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清依法促进乡村振兴,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顺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到乡村产业发展、乡村社会治理、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