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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深入乡镇主动服务 高效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

2022-12-15 11:36:20 来源:记者观察网

记者观察网山西12月14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延续取水申请手续。取水单位或个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申请手续的,取水许可证期满自行注销。

盐湖区发放的300余家单位取水许可证将于2022年12月底到期,为落实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对取用水户取水的有效服务,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动想办法、添举措,帮办代办,为群众排忧解难,上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工作。

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通过在公众号发布公告和发布视频号的方式,公布即将逾期取水户的信息和办理延续工作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以便让申请人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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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工作人员陆续前往龙居镇、东郭镇等履行帮办代办服务,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大大节省取水户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办件效率。同时,对部分不会填写延续申请材料的办事人,安排帮办代办员“一对一”全程跟办,“手把手零距离”解决办事难题,全面提升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打造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优化取水许可服务,扎实做好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换证工作,提高服务效能,为盐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支撑、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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