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3月30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曹鹏飞 通讯员 石小平)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作出修改,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进一步对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审批服务、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垣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方便企业,根据新办法,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后及时调整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审批材料清单。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排水水质的检测报告以及不存在雨污管网混接混排均实行了承诺制,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压缩了审批时限。审批风险等级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重度调整为中度,进一步加快了审批速度。同时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实现审管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已通过承诺制为7家排水户办理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垣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积极采取更加便捷、高效的措施,心系企业和群众,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