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8月18日电(杨晶)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迎来首个执行工作日。当日,运城市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盐湖区司法局,在北城便民服务中心、姚孟便民服务中心同步开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开油烟餐饮”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全区各便民服务中心也同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送到群众办事“第一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法典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对餐饮油烟污染等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其中,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向办理营业执照的群众和过往市民面对面讲解法典中关于餐饮服务项目选址的禁止性规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从油烟污染治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法律法规适用等角度进行细致解读,并现场解答群众疑问。
此次宣传活动选择在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旨在将普法关口前移,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即告知选址禁止性要求,从源头避免因选址违规造成的投资损失和经营风险。不少前来办事的群众表示,通过现场咨询对餐饮选址的法律红线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下一步,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贯彻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推动法典要求在行政审批环节落地落实,切实守护群众“家门口”的清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