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3月10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赵勇 通讯员 赵素媛)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平陆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平陆县教育局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开展相关推进工作。
一是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平陆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将(棚户区)改造、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通过对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规划、建设不到位等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要求其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二是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平陆县教育局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将对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规定及时对接移交情况,未移交的将限期要求其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三是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教育部门后,将由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教育部门将会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教育部门将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