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3月31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赵勇 通讯员 田徐芬 张燕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43号)文件精神和运城市信用办领导要求,双公示信息上报时间严格执行“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归集报送”的工作要求,逾期将被通报为迟报数据。“双公示”的合规性(合规率)、及时性(迟报率)、完整性(瞒报率)是年度政务公开、年度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之一,且所占比重较大,需重点关注。
近日,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召开《传达学习县政府督查室关于我县1月份“双公示”专题调研报告》会议,政务信息管理股组织各审批股室对文件内容进行学习。
会议重点强调,一是“双公示”录入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7日内上传信息的工作要求,杜绝出现迟报、漏报现象;二是对上传双公示信息出现的常见错误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防止出现类似的误报、错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