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3月1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徐雄飞 通讯员 乔晨 卫晓超)随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十分必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如何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工作实践,浅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看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意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是1995年由原人事部印发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结果运用等作出了规定,对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促进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1月12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持。此次修订意义重大。一是贯彻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干部考核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出相关要求,这些新精神要求需及时转化为事业单位具体政策措施。二是衔接新政策。2014年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其中关于考核的规定有重要调整,需配套的政策完善细化。三是解决新问题。比如考核分类不够精准、考核结果运用有待加强等,需要从制度方面完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是指事业单位或者主管机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工作表现等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相结合。
永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永济市事业单位数量大、人员多、行业分布广。目前,永济市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主要还是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年度考核,主要是对业绩进行评定,考核结果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考核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简单化、笼统化,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考核结果缺乏差异性和有效性。
对于永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存在问题的解决思路
事业单位要强化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保障永济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顺利开展,2月15日至16日,永济市人社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范围涵盖10个镇(街道)在内的20所中小学,了解在具体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学习到一些先进经验。
下一步,永济市计划结合行业特点,对不同行业、类型、层次、岗位的考核内容指标分别提出要求,树立科学精准导向。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分类考核。同时明确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要兼具态度和能力两方面,突出德和绩的重要性。要重视考核结果的应用,需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和专项考核的作用。绩效考核能否真正起到人才激励的作用,取决于考核结果的运用效果,唯有动真格,把考核的结果同工资、职称、职务晋升、培训、评先评优、降职和辞退等方面挂钩,考核才会真正起到作用。
人社部门作为责任单位,要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鲜明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