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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交警支队到稷山就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观摩学习

2020-05-20 10:37:38 来源: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记者观察网5月20日电 (记者 关俊龙 通讯员 宁晓亮)五月的后稷故里,枣花飘香,绿意盎然。

514日,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武德有带领各相关负责同志一行16人,深入稷山县翟店镇、太阳乡、蔡村乡等地,就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观摩学习和业务交流。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尉俊峰、郭新民等领导陪同。

观摩团一行,先后来到运稷一级路稷山宝泉村口、翟店镇门楼处、翟店派出所、太阳乡三堡村警保合作一级劝导站、闻苍线与宁徐线交叉口及东大有村等进行实地观摩,详细了解农村派出所承担开展部分交管业务、农村乡镇交通安全城市化管理提标升级示范工程、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三站三员”建设、国省道公路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情况。

宝泉村出入口村道与一级路急弯长下坡斜交,系复杂平交路口,在多次分析研判和现场调研后,稷山交警大队通过加装机动车行人双屏警示系统,解决了视距不良问题;加装出村减速带2条,解决了车辆下坡俯冲问题;施划渠化标线,解决了机动车因村口路面过宽导致的行车随意性大不易控制问题。

在翟店派出所,观摩团一行对运城市公安局党委提出的“农村派出所承担部分交管业务”工作要求有了进一步认识,对稷山实现“交警统筹管干线、派出所民警管乡村”的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表示肯定。

三堡村劝导站是20199月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新建的警保合作一级劝导站,现有的3名劝导员。在人保财、人寿财两家保险公司支持提供电脑、打印机、头盔、交通安全宣传魔法箱、电摩和三轮车反光贴条等基本保障下,按照“七必上、五必劝、九查九看”的工作原则,对过往的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在劝导工作中,探索出了符合农村实际的特色宣传劝导模式,一是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村规民约,二是制作“喝酒不开车、无证不开车、不坐超员车”的便携式提示牌,每逢村民家里有红白事宜,劝导员就带上提示牌,进庭院、入席棚,开展善意宣传。这种极富人情味的宣传内容和方式,群众易于接受,“法治德治自治”目标进一步实现。在劝导站,20顶头盔整齐摆放,遵循登记即可戴走,用完归还的原则,劝导员发资料、送头盔,搞登记,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108国道、运稷一级路、闻苍线和宁徐线四条重点干线平交路口,先后设立黄闪灯162个,爆闪灯53个,信号灯4组,减速带175处,有效遏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此项建设仍在大力度推进中。在道路两旁,“三轮载人,害人害已”、“酒后驾车,害人害已”、“老年人反应慢,电摩上路引祸端”、“骑摩托风险高,戴头盔把命保”的 “铁四条”宣传警示牌不时映入眼帘,这是稷山多年来交通事故教训的凝结,体现了基层交通民警爱民情怀。自2019年以来,先后在国省道主干线设置“铁四条”警示牌196块,在三轮车上喷涂“三轮载人,害人害已”标语6700余条。“铁四条”在稷山已呈“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之势。

在观摩参观的最后一站,翟店镇东大有村利用灯杆广告、墙体标语、固定展板、农村大喇叭开展的交安宣传,已成为稷山交通民警抢占一切可以抢占的宣传阵地的缩影。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村规民约,进行入脑走心、潜移默化的宣传,引导群众实现“要我遵守”为“我要遵守”的行动自觉,使以前的事故多发村,变成远近闻名的“无酒驾”“零事故”交通安全文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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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上下积极开展“三零创建”工作的背景下,稷山交警大队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八大提升工程要求,在稷山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协同交通运输等部门,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突破,为努力实现稷山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交警贡献。

【责任编辑: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