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5月27日电 2020年5月15日晚,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窑头中队民警在七一西路王横线设卡开展“五大行动”专项整治,依法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20时30分,当民警对一辆白色越野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酒精检测仪发出了报警声,民警随即询问了驾驶员是否饮酒,驾驶员王某红声称喝了一点酒,当要求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王某红声称忘记带了。但是刘警官总觉得该驾驶员似曾相识。“咦,这是上次酒驾被咱们中队查获的那个人吗?看着这么眼熟”。刘警官对旁边的民警说。
随后,大队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民警作进一步调查了解后,竟发现该驾驶员正是2020年1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刘警官处罚过的王某红,同样的驾驶员、同样的车辆、同样的民警、不同的时间,王某红不但不痛定思痛,引以为戒,半年时间不到,又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再次被窑头中队刘警官查处,真是奇妙的“缘分”。
驾驶员王某红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处以记6分、罚款2000元;因再次饮酒,处以罚款2000元。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合并处罚4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杨晶 徐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