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8月18日电 和朋友外出办事,在午饭期间喝了点酒,以为到了晚上酒精就代谢的差不多了,于是开车载着朋友回家,没走多远就遇到交警检查,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涉嫌酒驾!
2020年8月16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四大队在永济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整治专项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1时许,民警在收费站出口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当驾驶员张某摇下车窗时,一股酒味飘了出来,民警立即用快速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测试,显示张某体内有酒精,于是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张某后得知,他上午开车拉着朋友到永济办事,吃中午饭时看到大家都在喝酒,他“酒瘾”上来了,就陪着喝了点,以为到晚上体内酒精已经代谢的差不多了,就放心地开车上路,没想到最终还是因酒驾被交警查获。张某现场向民警求情“知道错了,多罚点钱,不要扣分、扣证了!”,民警耐心向张某讲解了酒驾的危害,张某最终接受了处罚,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所差别,一旦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就会被认定为酒驾。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杨晶 徐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