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7月21日电(记者 关俊龙 见习记者 杨晶 通讯员 李晶)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施行,其中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了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绛县公安局古绛派出所务实举措、立即行动,于7月10日至13日每晚8时至11时对辖区宾馆、酒店进行检查。
检查中,民警告知经营者《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的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五必须”进行经营活动,坚决杜绝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事件的发生。同时,将是否在前台等醒目位置放置、张贴“五必须”等相关宣传图片纳入例行检查范围,严格督促辖区各宾馆酒店“知晓到位、宣传到位、执行到位”。通过检查,前台人员均已知晓“五必须”要求,抽查的住客均能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未发现未成年人违法、违规入住情况。
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古绛派出所还对学校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监督提醒意识,推进多方联防机制建立,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内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